所谓强行搭售是指经营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违背对方的意愿,强行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案例中某电信公司的行为就构成强行搭售行为,强行搭售是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中的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构成强行搭售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1)其行为主体是经营者,并且通常是具有经营优势的经营者。
(2)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相对交易人的意愿强行搭售商品或服务,交易人被迫接受。
(3)经营者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侵害了相对交易人的权益。
(4)搭售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存在违法性。
(5)搭售行为不当阻碍甚至剥夺了同行业竞争对手相关产品的交易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