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产分割时, 应按照同一顺位进行均等分配, 但可以存在各种多分或少分的条件。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或没有生活来源, 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遗产分割时,应按照同一顺位进行均等分配,但可以存在各种多分或少分的条件。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或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扶 养 与 继 承 : 被 扶 养 人 或 共 同 生 活 者 多 分 遗 产
根据素材0的内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除了常见的具有直接父母子女关系的人外,还包括非婚生子女、计划生育外子女、非法收养的子女、没有抚养义务而实际抚养的人等。因此,被扶养人的范围并不仅限于直接父母子女关系,还包括其他关系。
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或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全文9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