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
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
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一、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应该怎么填写
工伤保险待遇填写比较简单,申请人根据表格填写即可,具体如下:
1、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单位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有);
3、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
4、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
5、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
6、工人本人工资如实填写;
7、单位经办人签章。
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在受到劳动伤害时,应积极的办理相关的事宜,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这类相关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这类相关的工伤伤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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