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退费最新规定主要包含三点,首先是二审决定发回重审的依法退费,其次是一审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以及二审维持一审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裁定的,应退还案件受理费,最后就是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依法进行退费。诉讼费退费流程依据各地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以当地法院的规定为准。
一、诉讼费退费最新规定
诉讼费退费的最新规定如下:
1.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2.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诉讼费退费流程
诉讼费退费流程依据各地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应以当地法院规定为准,但总的来说有以下步骤。
1.业务庭室开出退费通知书。
2.当事人按要求填写好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交回业务庭。
3.业务庭室审核后交财务室,财务室将申请表送市财局基费科。
5.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划拨该人民法院,再由人民法院将款项汇到收款人账户。
三、诉讼费退费需要什么材料
诉讼费退费需要如下材料:
1.诉讼费退款申请表。
2.法院的退款通知书。
3.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专用票据的原件。如果是法人申请退款的,还需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6.裁判文书等证明文件;
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出具的收款收据。
8.委托其他人收取退费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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