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对婚前财产加名的行为予以撤销,但是能够撤销加名行为的情形必须是严重侵害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原财产所有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之一才可以。婚前财产已经加名,该如何取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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