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落户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申请条件: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持《华侨来闽定居证》以及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自《华侨来闽定居证》签发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办理落户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福州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落户登记办理依据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的通知》(闽公综〔2017〕348号)全文。
三、福州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落户登记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非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四、福州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落户登记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各派出所。
五、福州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落户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派出所窗口民警,当场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的通知》(闽公综〔2017〕348号)进行审核;
审查与决定:根据审核结果,颁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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