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切结果都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行为要发生代理效力必须符合一下两个条件: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体现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