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公租房不会收回。公租房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居住,但租赁合同到期后可能无法续租。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其他方式筹集住房资源,专门为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属于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以低于市场价格或承租人承担的价格出租给新就业的员工。
离婚公租房怎么分
1、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
此时,夫妻双方均可承租公房,因此在分割时,一般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2、夫妻一方可以继续承租的公租房:
离婚时,夫或妻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在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文6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