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徐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呢?徐州市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范围
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应参加缴存基数和缴存额的调整。调整前处于欠缴状态的单位,补齐后再调整。
二、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13847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
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实际领取工资的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1月至6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职工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计算个人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工作的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1月至6月新调入的职工,以职工调入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个人与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三)缴存比例
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2%,其它性质单位各为8%1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与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必须一致。外商投资企业的缴存比例可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四)1998年11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除按以上政策执行外,单位另为职工逐月缴存的住房补贴比例为13%,纳入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补贴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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