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便在劳动合同中有着保证金约定的条款,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超市的这种行为还应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相应处罚。
一、单位招人收押金违反法律规定吗
单位招人收押金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法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国劳务押金不给退怎么办
出国劳务押金不给退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无法处理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向求职人员收取培训费、服装费、劳务费等一切不合理的费用,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6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