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之务在于,若在离婚之时并不存在财产分割的争议,那么便可径直按照双方约定签署离婚协议并申领离婚证书或交由法院予以裁定判定离婚事宜即可。
其次,若在离婚之后发现尚有离婚时未曾处置的财产存在,首先仍然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即便在离婚过后也依然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审并再次分配婚姻期间所积累的夫妻共同资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