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暂住证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1.半年内办理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一年;2.有固定住所;3.有稳定工作;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6.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7.无违法犯罪记录。
办理材料
1.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证件照详细要求2.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居住地固定住所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的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一年以上租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4.与居住地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个私企业)及复印件;5.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6.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含3年)的证明;7.已婚人员《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再生育证》,特殊情况,由当地街道(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其他计生证明及复印件;8.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9.《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
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准备相应材料;2.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3.15个工作日后,去办理地点领取。
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2.有效期:9年3.费用:无
携带要求
《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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