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工伤的人离职要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单位需要告知员工工伤事务之后是怎么样处理的,将要发生的情况进行写明要求员工本人签字,之后按照签订的协议执行即可。
二、工伤职工自己在公司辞职了,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首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
该条第6项规定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是指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经济补偿金,而不是指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其次,工伤职工应正确理解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第36条、第37条虽然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这里就要区别情况而言。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工伤职工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也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这与《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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