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三种情形,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索赔问题也是不同的。因此您首先要确定您说的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哪一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现在商品房有几个证
现在商品房有5个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但只能查阅或索要复印件,证件都是保存在开发商手中的,后期要交回城建档案馆存档的,不可能交给购房者个体的。购买商品房,作为购房者一般应该取得三样东西,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单、已交房款的发票或收据等。除5证外,商品房还需要具备2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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