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并没有对赌博赌资较大的数额作出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让各地的省级公安司法机关,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各自的认定数额。一般情况下,赌资较大的数额是五百元到两千元。通常采用以下三种角度进行赌博赌资数额较大的认定:第一、从个人赌资的角度进行数额较大认定;第二、从人均赌资或者当场赌资的角度进行数额较大认定;第三、从现场收缴赌资的角度进行数额较大认定。
赌博罪的赌资包括哪些东西
赌资包括三种形式的款物,即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除此之外的款物,例如行为人随身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现金、财物、信用卡内的其他资金等,则不能视为赌资。
在网络赌博中,“点数”相当于现实赌博中的筹码。这种计算方法,只适用于计算机网络赌博中对用作赌注的款物和赌博赢取的款物的数额的计算,能够反映计算机网络赌博中真实的投注数额和赢取数额。
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应当予以没收。参赌人临时乘坐的汽车、船只、临时联络用的手机等,则不宜没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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