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合同签假名字算不算诈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假名签订合同的,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那么该行为将构成合同诈骗。
2.一旦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构成合同诈骗,除了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假名签订合同外,还需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行为人的动机、行为方式、合同内容等。
二、合同诈骗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相关内容。
1.合同诈骗罪的主要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
2.具体的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等。
3.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三、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两者的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主要是为了通过欺诈行为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合同诈骗罪则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通过签订经济合同的方式实施诈骗。
2.欺诈的内容和手段也不同。民事欺诈通常涉及商品交换、完成工作或提供劳务等经济劳动,而合同诈骗罪则可能完全不准备履行合同或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3.两者在侵犯的客体、法律后果以及适用的法律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区别。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准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公正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全文6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