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复审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一般在收到驳回通知书时15日内提出,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署或盖章的商标评审申请书;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商标驳回通知原件;申请人营业执照和公章;企业荣誉证书:企业简介、荣誉证书、宣传册等。商标在第一类商品中的使用。
商标驳回复审资料有哪些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一)《商标评审(具体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驳回通知书》以及寄送《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
(三)复审理由、材料目录、证据目录、证据材料一式二份。
(四)申请人如是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委托代理组织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全文4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