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27日晚9点26分(21:26)许,北京东方化工厂罐区发生了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这是一次国内外罕见的特大事故,死亡9人、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北京东方化工厂“6•27”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事故概况
1997年6月27日21:05左右,在罐区当班的职工闻到泄漏物料异味。21:10左右,操作室仪表盘有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显示。泄漏物料形成的可燃气体迅速扩散。21:15左右,油品罐区工段操作员张伟和调度员郑刚去检查泄漏源。21:26左右,可燃物遇火源发生燃烧爆炸,其中泵房爆炸破坏最大。石脑油A罐区易燃液体发生燃烧。爆炸对周围环境产生冲击和震动破坏,造成新的可燃物泄漏并被引燃,火势迅速扩展,乙烯B罐因被烧烤出现塑性变形开裂,21:42左右,罐中液相乙烯突沸爆炸(BLEVE)。此次爆炸的破坏强度更大,被爆炸驱动的可燃物在空中形成火球和“火雨”向四周抛撒;乙烯B罐炸成7块,向四外飞散,打坏管网引起新的火源,与乙烯B罐相邻的A罐被爆炸冲击波向西推倒,罐底部的管线断开,大量液态乙烯从管口喷出后遇火燃烧。爆炸冲击波还对其他管网、建筑物、铁道上油罐车等产生破坏作用,大大增加了可燃物的泄漏,火势严重扩展,大火至1997年6月30日4:55熄灭。
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所属北京遥测地震台网宝坻地震台记录出两次地震。第一次发生的时间范围为21时26分38.4秒至28分27.4秒,第二次发生的时间范围为21时40分57.8秒至42分47.8秒。
二、事故原因
“6•27”特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轻柴油时,由于石脑油和轻柴油阀门处于错开错关状态,泵出的轻柴油不能卸入轻柴油B#罐,而进入了满载的石脑油A#罐,导致石脑油大量“冒顶”溢出,溢出的石脑油及其油气扩散过程中遇到火源,产生首次爆炸和燃烧。事故的直接原因暴露出北京东方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不落实。此外,也反映出罐区自动控制水平低,罐区与锅炉之间距离较近且无隔离墙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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