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谁来承担
1、交通事故处理费用承担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交通事故立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下列比例,按照诉讼标的来确定:
1、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全文5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