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1、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二、拖欠工资的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7)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其实,农民工本人在讨要工资的过程中,也要适当的增强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有的时候单凭农民工个人力量可能很难讨要到工资,所以农民工最好还是到国家有关部门投诉,与此同时农民工也可以借助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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