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非法经营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就是经营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以及发行报纸或期刊达到五万份以上,发行图书一万五千册以上的。
一、非法经营罪如何认定情节特别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1.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3.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1条至第10条规定之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经营数量接近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数量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4.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三、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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