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离婚后如何迁移户口
关于离婚后户口迁移流程的详细规定如下:首先,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以获取迁出证明。
在此过程中,无论是本人还是户主,都需在迁出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同时完成户口注销工作;当您抵达迁入地之后,请务必在城市内于三个工作日内,或农村地区在十个工作日内,携带迁入证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迁入登记,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应费用;最后,如果您是由农村迁往城市,那么您必须提供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或者学校的录取证明,亦或是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然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
而对于那些想要从城市迁往边防地区的公民来说,他们必须获得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方可进行户口迁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处理
首先确认户口本确实为对方所持有后,便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并控告对方侵犯权益。
如能提供足够证据表明户口本已丢失或被盗,您也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当男方故意拒绝将户口本交予其他家庭成员时,公安派出所有权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劝导教育。
若劝导无果,公安机关则会根据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为其制作仅包含首页及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户口簿,以便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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