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
每月多缴14元,全年门诊最多报2400元
门诊统筹资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缴费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筹集,同时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缴费标准由原每月4元提高到8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到门诊产生的费用刷医保卡就可实现即时结算,不过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
目前,已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按照“当月参保次月享受”的原则,4月开始缴纳普通门诊统筹资金,4月中下旬开始选择定点医疗机构,5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时间另行通知。
【变化二】
取消的12个门规病种实行“老人老办法”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将那些费用相对较低、能够治愈且通过门诊统筹可基本满足需要的12个门规病种予以取消,保留其余23个病种。对于取消的这12个病种,实行“老人老办法”,办法实施前已经通过鉴定的参保人,待遇暂时不变;4月1日起不再受理这12个病种的新的鉴定申请,参保人可按照普通门诊统筹的政策享受待遇。
取消病种
舞蹈病、慢性支气管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痛风、骨关节炎(手、髋、膝骨关节炎)、脑萎缩、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原发性)、结石病(泌尿系、消化系)、消化系统疾病(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椎间盘突出症、股骨头坏死病和眼科疾病等
【变化三】
退休人员账户金超“封顶线”的保持原额
办法规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休金)的4%划入,实行保底封顶。
“保底封顶”金额,是指扣除了个人应缴纳的10元门诊统筹资金和8元大额医疗补助金后的标准。办法实施前已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其个人账户月划账金额高于相应年龄段封顶额的,目前保持原划账金额不变。
保底封顶
60周岁以下
月划账金额50元—170元
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月划账金额60元—190元
70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下
月划账金额70元—220元
80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下
月划账金额80元—220元
90周岁以上
月划账金额90元—220元
【变化四】
最高支付限额由29万元提高至44万元
最高支付限额,通俗地说,就是老百姓常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封顶线”,不是说花多少就报多少,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是不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办法对住院及门诊规定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增长为6倍。为此,市人社局同时下发《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确定自1日起,济南市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4万元。
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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