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怀孕期间是可以做胎儿亲子鉴定的。胎儿亲子鉴定又称为产前亲子鉴定,随着科技的发展,胎儿亲子鉴定技术也越来越成熟。胎儿亲子鉴定,是指通过现代化的医学、生物学技术采集胎儿的遗传信息,再与父亲的DNA信息就行比对,综合分析得出胎儿与父亲亲子关系的鉴定结果。由于某些原因,孕妇在怀孕期间不知道胎儿究竟是谁的,或者父亲怀疑胎儿是否亲生,这些情况都可以通过产前亲子鉴定来确定胎儿与父亲的亲子关系。
什么时候可以做胎儿亲子鉴定
(一)做胎儿亲子鉴定的时间
随着产前亲子鉴定随着技术和理论的日益成熟,能够在保证母子安全的同时做胎儿亲子鉴定结果。一般孕妇在怀孕8-10周,就可以采取绒毛样本,16周以后可采取羊水进行亲子鉴定。
绒毛、羊水的采集的过程取均由专业妇产科医生在可视B超的监控下进行,操作性和安全性因此都有了保障。并且采集量十分微小,基本不会对胎儿和孕妇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在进行产前亲子鉴定样本采集的时候,采集的组织物中很可能连带混有母体的组织,因此在提取这些样本的DNA信息时,会掺杂着母本的信息,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干扰。
(二)做胎儿亲子鉴定的注意事项
与传统的亲子鉴定相比,胎儿亲子鉴定要复杂得多。孕妇先要到妇产科做胎位检查,确定胎儿位置,然后医生从母体中抽取出羊水,因为羊水中有胎儿掉下来的细胞,同时羊水中也有母亲的细胞。医生要从羊水中分离出胎儿的细胞,做细胞培养。
接下来的步骤,就与传统的亲子鉴定相同。即从胎儿的细胞里提取基因,做基因扩增,接着将胎儿的基因与男方的基因做比对,确认双方是否为父子关系。
胎儿亲子鉴定虽然能让一些辨不清孩子父亲到底是谁的准妈妈们早点知道真相,但是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是要提醒您:胎儿亲子鉴定不是迫不得已还是不要做的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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