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具体的劳动合同更改条件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4、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劳动合同的一般更改仅限于内容的变更,具体包括了工作内容、工作作地点,以及不影响劳动报酬强度的前提下变更工作岗位,要注意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企业是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例如降薪、增加劳动强度、变更合同期限等,劳动者都可以拒绝。
单位可以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即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部的这一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三十一条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则应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当然,如果劳动者不愿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调整,应当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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