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侣约会被保安冒充警察敲诈
1月底,南京李女士和男友在公园约会时,被冒充警察的保安赵某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忽悠走1万元。3月底,赵某又来找李女士要钱。目前,赵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冒充警察怎么处罚
冒充警察,构成招摇撞骗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是应当从重处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指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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