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秘密侵犯如何惩治犯罪行为
商业秘密侵犯惩治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失数额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失数额标准: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是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要件是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3.主体要件是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是只能是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n(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n(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n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n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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