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严打高考助考违法犯罪,高考助考涉及哪些违法犯罪
时间:2023-06-08 14:53:11 35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公安机关严打高考助考违法犯罪,高考助考涉及哪些违法犯罪

公安部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以来,公安机关侦破涉考刑事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5名。

涉案犯罪团伙大多利用互联网招揽考生使用无线器材实施作弊。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等行为,均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切勿轻信网上各种包过保过真题的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二、高考助考涉及哪些违法犯罪

1、买题:【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高考试卷在考完之前是国家机密。

假如真的买到高考真题,那么,根据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卖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既然能买到真题,那就一定有人泄露高考真题。假如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那么,根据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如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按照第一款罪酌情处罚。

3、替考:【代替考试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关心则乱,一些家长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不好可能会起一些歪心思,比如:高考找枪手代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考试过程中,会检查准考证或学生证和身份证。

准考证各有不同,有部分准考证上是有国家机关印章的,如果伪造这种准考证,属于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如果伪造学生证的话,属于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如果枪手的身份证件不是其自己伪造的,那其使用的行为构成使用伪造的证明文件,应当予以治安处罚;如果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就按照《居民身份证法》予以处罚。

4、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组织考试作弊罪】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相关部门的应急措施

一是严格规范,全力筑牢疫情防线。在前期防疫部署的基础上,针对近期个别地区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进行了专门会商,进一步完善了防疫组考指南,5月20日联合印发文件,并召开专项调度会议,对各地做好防疫组考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地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加强统筹领导,强化教育、卫生等部门工作协调,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加强防疫教育和培训,科学规范做好考务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切实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安全健康。

二是严格管理,全力维护考试公平公正。5月8日全国电视电话会以来,各地党委政府积极行动,陆续召开高考工作会议,专项部署调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试题试卷安全措施,严守试题试卷安全生命线,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考场规范管理,严打助考违法犯罪,指导各地积极采取多种检测手段,防止各种作弊工具进入考场;采取多证核对、人机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同时,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助考违法犯罪活动。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是触犯《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在普通高考中组织考试作弊的,将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请广大考生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自觉遵法守法,诚信考试。

三是严谨细致,全力做好服务保障。针对6月部分地区将进入台风、洪涝等灾害多发期,教育部已同国家气象局、地震局等有关部门专门建立了信息通报和会商机制,将及时研判灾害预警信息,并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稳妥处置,特别是做好备用考点和考务工作人员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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