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提交离婚诉讼申请、缴纳诉讼费、案件移送民事庭、发出传票和通知应诉、进行调解和开庭审理等步骤。当事人需前往当地人民法院,经过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缴纳50元诉讼费后案件正式受理。案件将移送至民事庭进行审理,并由民事庭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到庭应诉。双方到庭后,法院进行调解,如无法调解,将进行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孕期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前往当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孕 期 离 婚 法 律 纠 纷 : 立 案 、 传 票 、 调 解 全 解 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许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许离婚。因此,离婚收到法院传票后,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应当准予离婚。
孕期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提交离婚诉讼申请、缴纳诉讼费、案件移送、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和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离婚。因此,孕期起诉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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