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是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险一金专项扣除标准
三险一金扣除标准:
(一)“三险一金”超标的部分(包括单位和个人)均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特殊关注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最高为12%,缴费基数最高为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即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进行归纳后的一个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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