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道,在工伤赔偿当中是有关于交通食宿方面的赔偿的,但是这个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是不是当事人随便说花了好多钱,那么就能获得全额赔偿?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阅读下文了解。
交通食宿费是指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可见,依法到统等地区以外医院就医的,可以报销相应的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报销标准为其所在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
知识拓展: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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