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一般不强制婚前体检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外结婚登记,应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等材料,并不包括婚检材料,因此其涉外婚姻婚前体检是属于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涉外婚姻婚前体检是强制的吗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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