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接到法院传票,已经出现了欠款逾期已久的情况,需要立即将信用卡拖欠的金额还上,并且支付相应的利息和滞纳金。如果在收到传票之后不采取任何的还款措施,那么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恶意透支,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收到传票后,可以与银行积极商协,减少信用卡逾期带来的不良后果。
信用卡逾期又没钱,收到法院传票怎么解决
持卡人信用卡逾期被起诉,并且已经收到法院传票的,有以下解决办法:
1、把握开庭前时间,争取庭前协商好还款方案。很多贷款机构都可以申请贷款展期,如果借贷人的小额贷款出现逾期的话,可以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展期,只要借贷人的理由充分的话,相信贷款机构会网开一面;
2、勇敢面对,并且积极应诉;
3、即使持卡人被银行起诉并给法院已经开庭了,在法庭上,持卡人仍然可以提出诉求,跟银行协商还款的具体金额、还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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