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的安置要怎么样操作?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二、征地拆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一)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二)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称为产权置换;
(三)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三、拆迁安置争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实际上政府部门会提前公告征地拆迁的安置流程,在政府部门发出了拆迁安置政策以后,被拆迁人对政府部门公告的方案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拆迁人没有任何异议的应该在政府部门通知的时间内递交房产证、身份证、银行卡号等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全文6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