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二、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的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的收费标准
这一项业务是不需要收费的
四、贵港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的受理条件
1.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调动、企业集团内部调动除外);
3.旧伤复发治疗申请备案(注:已申请旧伤复发确认,但治疗时仍未获得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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