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报销流程+材料
时间:2023-12-01 11:45:48 31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重庆市南岸区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委托单位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一张复印件、委托书(请准确委托由何单位领取生育待遇)。(生育待遇将转账到单位)

2.本人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一张复印件,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一张。(生育待遇将转账到银行卡中)

3.《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及一张复印件

【重庆市南岸区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参保职工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再)生育服务证三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办,参保单位应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二是费用报销。参保职工在分娩后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和资料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重庆市南岸区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产前检查、生育或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须在当地生育保险协议机构就医;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卡结账。

2、在分娩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重庆南岸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3、参保职工因公出差、异地工作、探亲、准假外出等原因在市外进行生育或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必须在申报费用审核时提供单位证明和医院出具的级别证明

【重庆市南岸区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报销比例】

生育津贴以生育时间点的缴费基数计算。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30天×津贴天数。

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工资将由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重庆市南岸区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生活津贴;

(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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