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户亲子鉴定
上户亲子鉴定是在中国特有的户籍管理制度下衍生出来的一项亲子鉴定业务,它是因用而生的,适用于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上户的情况。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无出生证、孩子被拐卖或遗失又被找回、未婚生育、弃儿回家、领养孩子等情况下需要上户口,需要做上户亲子鉴定。取得鉴定报告后到相关单位上户。
2、司法亲子鉴定
所谓司法亲子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亲子鉴定在司法领域的用途是最多的,办移民、上户口、财产继承、领养孩子、离婚案件中判定孩子抚养权等等,都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可用作司法途径,也可以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3、产前亲子鉴定
产前亲子鉴定,即胎儿亲子鉴定、胚胎期期之间的。现实生活中,有些女性属于未婚先孕,男方怀疑其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或者为了避免承担责任而逃之夭夭,拒不承认自己是胎儿亲生父亲,女方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为自己讨回公道,或者为争取孩子的抚养费,无奈之下提出鉴定。还有一种情况,有一些女性因为在怀孕之前跟不止一位异性发生性关系,自己也弄不清楚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为了搞清楚孩子的真正父亲,于是孕期胎儿亲子鉴定找答案。
4、隐私亲子鉴定
又称为个人亲子鉴定,所谓个人亲子鉴定,就是在非司法的情况下,在充分尊重鉴定人隐私的情况下进行的DNA亲子鉴定。目前,做隐私亲子鉴定数量比其他几个鉴定项目要多,主要是丈夫怀疑妻子不忠而提出做亲子鉴定或瞒着妻子到孩子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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