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支付赔偿金的试用期内员工辞退情况有哪些
在试用期里由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法律规定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二、试用期被辞退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怎么写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三、试用期被辞退工资是否是按天结算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的,工资可以按天结算。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单位可以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来为劳动者结算工资;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可由双方协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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