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户口证明在哪里开?
农村户口证明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来开具,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开立户籍证明需要的材料
不同的人办理户籍证明时,所需的材料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介绍信;(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2、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此外,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的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3、集体户口:可借出集体户口登记表,用于所需,使用后归还。
三、户籍证明的格式
户籍证明:
我市XX社区XX楼XX号居民XX,性别,X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盖章)
X年X月X日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地的政策规定不相同,所以在办理时所认定的情况并不相同,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工作人员来进行了解,但如果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那么是无法开具户籍证明的。
四、单位不接收户口证明怎么开?
单位不接收户口证明应该由单位来进行开具。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民应当依照该规定在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同一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如果公安机关未发现拥有两个户口情况的,当事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要求注销其中之一。
五、什么单位不能接收户口
1、通常情况下只有国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都有保管人事档案的权限,正常的私企是没有权限保管的,但是大多数的毕业生毕业后找的工作都是在私企工作,那么多数毕业生档案都不会被接收。
对于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把档案挂靠到户籍地人才交流市场。直接携带着档案、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去人才中心办理保管服务即可。
2、如果是在外地的话人才市场可能会不接收个人档案的,那么可以去找一个具有一定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人才人力资源公司帮忙办理。但是一定要谨慎选择第三方,多方对比,选择资质最好,服务最好,专业度相对较高的机构,后期手续会相对专业好办一些。
3、另外如果档案被打回户口所在地的情况下。可以携带着档案,去户口所在地的当地的人力资源或社会保障局,去询问工作人员档案如何转入的问题。同一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如果公安机关未发现拥有两个户口情况的,当事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要求注销其中之一。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民应当依照该规定在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在我们国家,户籍管理人员对于户口的管理审查是非常的严格的,我们国家的公民如果要想将户口迁入到其他地方的话,那么必须是符合当地的落户政策,而且有些情况下需要单位出去不接收户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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