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上诉期限应当从你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15天。如果是2020年12月9日收到判决书,那么,到2020年12月24日(最后期限)上诉期满。周末的时间计算在内。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可以顺延一天。
上诉期算不算刑期
不是算刑期,而是可以拆抵刑期。
对于刑事案件,在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有十天的上诉期,在这十天的上诉期届满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不开始计算刑期。
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判决生效前,因本案而被实际羁押的时间应该拆抵刑期,也就是说实际执行的刑期为判决确定的刑期,减去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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