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1.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内或者我国的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
2.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
3.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
刑法空间
1、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有保留地采用普遍管辖原则。
(1)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
①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本法,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除外包括:
Ⅰ享有外交特权和赦免权的外国人――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Ⅱ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对本法变通或补充。
Ⅲ刑事特别法另有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
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只有两种情况适用本法: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
②中国的船舶、航空器属中国领域。(外国驻华使馆原则上也属中国领域)
③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即可。
(2)刑法的属人管辖原则(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之罪)
①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律适用。
②其他人,原则上适用,但法定最高刑3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
(3)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国或中国人犯罪)
①原则上不适用,但法定最低刑3年以上的,可以适用。
②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不适用。
(4)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
①对国际犯罪,在承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
②经过外国审判的,仍然可以追究,但在外国已受到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
2、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①生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明示废止。
②失效时间:默示废止,新法代替旧法。
③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采取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外国人被驱逐出境是指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在我国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是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这种刑法处罚,而驱逐出境指的就是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则外国人被驱逐出境就是指犯罪的外国人因为违法而被驱逐到我国境外的一种情况。对于驱逐出境这一刑法处罚,我国刑法规定是只能够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三、涉外刑事诉讼管辖规则是什么
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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