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数额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害肖像权一般有哪些表现形式
侵害肖像权一般的表现形式: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1)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
(2)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这此行驶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绘画写生;偷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
三、肖像权的内容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条
全文7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