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的数额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应按照一定规定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应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进行计算,且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对于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计算二十年。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抚养费的数额应按照以下规定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应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抚 养 费 计 算 方 法 : 根 据 扶 养 人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程 度 和 受 诉 法 院 所 在 地 标 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扶养费的计算方法应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进行。具有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需要扶养的又没有劳动能力的,由其扶养人或者扶养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负担赔偿。因此,在抚养费的计算中,应充分考虑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包括其劳动能力状况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以保障被扶养人的权益。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抚养费的数额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应根据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扶养费的计算方法应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进行。具有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需要扶养的又没有劳动能力的,由其扶养人或者扶养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负担赔偿。因此,在抚养费的计算中,应充分考虑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包括其劳动能力状况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以保障被扶养人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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