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入股的优势
土地入股让农民成了"产业股东"的做法,好就好在"双赢"上:既维护了开发企业的利益,避免了农地短期流转影响开发企业的投资热情,而农民成了股东,容易与开发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更利于规模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同时,又确保了当地农民的长远利益。首先,土地虽然流转了,但农村原有的以土地和乡村文化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并未破碎,农民"还能在家门口种自己的地,赚公司的钱";其次,农民每年按股份分红,为长远生计提供了"保险带";更为重要的是,拿土地入股的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了加强,可推选股东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农民收益兑付的监管职能。
二、土地入股的意义
1、合作社由过去的土地流转承包,变成土地股份,能够让农民分享到产业增值的收益。
2、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后,农民参与生产经营所有环节。入股农户通过全程参与合作社经营决策,能够增强农民民主管理的意识,同时对于提高农村基层管理和民主化水平,大有帮助。
3、在收益分配管理上,股民分红和产量效益直接挂钩,大家都想把蛋糕做大,铆足了劲儿在想法子节约成本、提产增收。效益好分红就多,这就能直接调动大家的生产积极性。”
4、除了种粮增收,有意向的农民还可以到合作社打工。有些科学施肥、打农药等技术活儿,需专业、懂行的农户来干,所以这部分农民除了每年的分红外还能额外赚一份工资。
有土地使用经营权的农民拿土地入股,这不仅有利于推进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还有助于我国城镇化的进步。推进土地规模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已成为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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