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两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患病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正常上班,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当支付一次性补贴。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因此大病两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有以下:
1、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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