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大概需要三个阶段。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十四天,对于多次作案的一些案件,会适当延长到三十七天。在审查起诉的阶段,办案的期限通常是一个月,也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审判阶段,简单审理的期限是二十天。
法院判决后会当庭羁押吗
法院判决后不会及时羁押。因为一审宣判以后,判决书并未立即生效,因此嫌疑人被定罪还未生效,在判决后被告人还有上诉的机会,因此一审宣判后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嫌疑人才会被移交监狱。
刑事案件的构成要件:
1、刑事案件的基本要素有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等;
2、刑事案件构成犯罪的要件有犯罪客观、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四个要件。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客观方面是行为人怎样实施了该项犯罪行为,主观方面为犯罪人的主观态度。但犯罪二阶层理论认为,刑事案件主要有客观违法阶层和主观责任阶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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