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在提出离婚后对双方都是煎熬,拖着对谁都没有好处。如果夫妻之间感情破裂,而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那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此外还要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证据等材料。
一方故意拖着不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故意拖着不离婚,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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