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人涉嫌骗贷,担保人有责任吗
对于涉及诈骗贷款的案件,倘若担保者并无任何过失的话,则其无需担负相应的责任。在主合同因为存在欺诈行为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往往也会自动失效(但这并不包括那些独立担保条款)。由于主合同无效引发了担保合同的失效,若在此过程中担保者也没有什么过错,那么他便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然而,若担保者在其中确有过失存在,亦即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他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应当仅限于债务人口头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以内。
当担保者因无效的担保合同向债权方补偿损失之后,依照法律规定,他还有权向前债务人继续追偿。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贷款人过世后家属需还债吗
需要具体分析借款人是否留下任何遗产或其家庭成员是否接受了此类遗产。
首先,假若借款人确实在离世后遗留下财产(如房产、车辆等),相关债权人将有权优先以这些资产抵充其所负债务。关于遗产分配比率,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需先行偿还应缴纳税款及其他合法负债。若遗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剩余部分将由继承人自行负担。
然而,倘若继承人选择拒绝继承并承担父亲/母亲的债务,则无需再承受还款压力。
其次,如果借款人生前无任何财产可供后人继承,那么其家庭成员通常是不需要对其原有的贷款负责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家庭成员可能会出于亲情原因,主动提出帮助偿还一定比例的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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