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关系是:两者的联系:1、二者都是当事人的表示行为;2、二者都必须要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是当事人是主动意思的,这样才具有法律后果;两者的区别:1、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2、准法律行为的效果则是当事人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的行为。区别是意思的表示。
赠与是一种民间法律行为
无论是赠与入主动将一定的财物交给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以接受财物的行为表示同意或认可,还是受赠人首先向赠与人提出赠与要求,赠与人以赠与的行为满足受赠人的要求,都说明赠与是一种协议性双方法律行为,所以,赠与履行后,即发生了赠与财物转归受赠人所有的法律后果,赠与人不应再反悔、索要。同时,赠与又是一种以联络感情、加深友谊、互相帮助和增进团结为目的的民间交往,在调解时应采取和蔼的、平心静气的方式,既要维护赠与的法律行为后果,又要维护赠与行为体现的良好道德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全文4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