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经营没有退赔是否可以进行民事诉讼
1、非法经营构成犯罪,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没有进行退赔的,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非法经营罪的行为类型有哪些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所谓专营、与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能由特定部门或者单位经营的物品。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棉花、化肥、农药、种子等。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5、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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